奎文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行动 -凯发k8网页登录

2023-12-12 15:42:57 来源:鲁网

 鲁网12月12日讯 近年来,随着不断地发展,食品产业一直在不断进步,可是却有部分食品商在包装方面费了“心思”,出现了包装过度、铺张浪费的现象,对此,潍坊市奎文区市场监管局加大了对商品过度包装的治理力度,查办纠正了一批过度包装的违法行为,推动简约文明消费深入人心。

  何谓过度包装?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超过要求的包装即为过度包装,比较常见的过度包装形式有包装层数过多、包装体积大而实际商品小,使用昂贵的包装材料等。《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对包装层数、包装成本及包装空隙率等作出明确规定,其中4.1 包装空隙率规定食品和化妆品包装空隙率应符合相关要求,其中,单件净含量5g<q≤15g,空隙率≤60%;4.2 包装层数“规定”粮食及其加工品不应超过三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四层。

  在治理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检查中,奎文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潍坊某茶叶商行发现在售“贵妇红”茶叶礼盒2盒,该礼盒标注净含量为250g(125克×2),礼盒包装层数为5层,经测算,包装空隙率为65%,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的有关规定。奎文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当事人已主动下架在售的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茶叶礼盒。

  为严格执行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过度包装的监督管理。”违反上述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逾期拒不改正的,将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

  近年来,“豪华粽子”“天价月饼”等层出不穷,不仅偏离了食品的本源,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而且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不符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人民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整治过度包装,让商品“轻装上阵”,不仅能让消费者得实惠,更让企业重视产品品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望广大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规范经营、绿色消费,共同抵制商品过度包装行为,营造绿色低碳的生活氛围。(通讯员 纪哲)

责任编辑:王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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